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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数字经济与文化产品融合,提高市场价值

一、数字经济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路径

(一)政府层面

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数字化战略的市场实现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国家政策的扶植,需要基础学科的培育与建设,需要市场主体在研发方面发挥主动作用,需要严守数字时代的伦理底线。

政策支持与引领是支持行业发展的关键力量。《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为陕西省数字文旅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引领,对数字文旅的发展进行了部署。

未来,政府应遵循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规律,以行政力量高位推动市场主体自发的融合行为,促进文化和旅游业的数字化战略落地。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文化自觉,根据政策与专业规划,出台推进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实施意见,强化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保障。

二是继续推进文旅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的构建,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系统性、持续性地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市场主体的产业融合实践。

三是优化产业融合的营商环境。利用数字技术,探索政府对文旅产业治理的新举措,以完善治理体系,探索更加便捷的治理手段。

2.重视政策引领,鼓励理论与技术创新数字经济背景下文旅融合发展,需要先进的技术引领。也因此需要政策引领。比如,鼓励建设数字博物馆、数字景区、数字酒店等建设项目,支持在数字化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推动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关于科技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项目,推进旅游大数据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做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同时,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原创技术生长土壤的培育。

(二)经营主体层面

1.产业链重组方面产业链重组包括:

(1)加强数字经济与文化产品研发方面的融合,充分挖掘特性化、市场价值高的文化资源。陕西省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文化、深厚的遗产文化、全面的宗教文化、极具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

应以此应针对不同的文化资源,根据顾客需求和呈现效果,用不同的数字技术进行进行数字化分析、转录、保存和开发,形成不同的数字文旅资源,推进文旅产业创新。

(2)加强数字经济与文化产品的生产融合文旅企业应结合顾客需求,加强与数字技术企业合作,找准数字文旅的结合点,实现有效的数字化文旅产品创新。

(3)加强数字经济与文旅产品营销融合。应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数字经济的创新营销模式,通过数字化营销接触全网消费者,展开精准营销。

(4)加强数字经济与管理、消费的融合。数字经济让文旅产业的组织方式由垂直型分工向平台化分工演变。

从而可以有效对接游客需求、有效实施多方资源整合,协调供给端与消费端的多边价值关系;有效提升文旅产业多边价值交换效率,满足顾客的即走即订等多样化的旅游需求。

2.价值共创方面文化体验是文化旅游的核心需求,只有将文化需求融入旅游体验中,实现旅游价值的共创,才能有效促进文旅融合。

新的旅游需求反向对供应链提出迅速反应的要求,要根据顾客特色化、定制化需求,利用数字技术,快速匹配消费者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要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多媒体等技术运用在文化旅游资源中,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成为文旅产品创新方法之一,大大提升旅游体验感。如长安十二时辰、簋唐楼等文旅产品,游客满意度大大提升。

除此之外,数字技术可以运用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各类博物馆和纪念馆等载体,将静态的、单一的观看变成动态的、体验式文旅产品和服务。

可以借助数字技术让文物“活”起来,让非遗项目变得立体化、可视化,提升游客的体验价值,实现需求者与供给者的价值共创。

3.产品融合创新方面数字技术能够有效提升产品的融合度,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提升文旅产品数字化水平和服务品质。数字技术能够将更多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进行转化,让让文物“活”起来,让非遗项目变得立体化、可视化。

例如,《会动的敦煌壁画》《龙门金刚》,通过现代科技,让文化遗产活化、立体化,走进人们心中,提升游客的体验价值,带给人们真实的体验感,形成新的文旅融合方式,提升文旅产品的融合度。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和旅游之间是互利关系,在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凸显文化内涵,可以增强地区吸引力和竞争力。

而数字经济既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排除盲目跟风,应真正落实由信息化走向数字智慧化,实现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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